企业申请破产 欠薪追讨无望?
法院:如果破产成功,除企业的抵押物外,工人工资优先支付
日前,九江县人周松林向浔阳晚报反映,他曾在九江市嘉盛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市嘉盛粮油公司)工作,后被辞退,但有部分薪水没支付,经起诉判决后,法院下发了支付令,但公司支付部分后却在2016年底申请破产。濂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俞法官说,确实有这份执行令,公司老板支付了部分欠薪后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在此期间依照法律只能暂缓执行支付令,如果破产成功,那么除抵押物外,工人工资会优先支付。
反映:讨薪困难重重
2013年5月7日,周松林到九江市嘉盛粮油公司上班,在生产部精炼车间工作。不过,2014年10月16日他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在其提供的九江市嘉盛粮油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写明是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且单位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875元,养老、医疗保险在10月份结算工资中扣除。
周松林说,签字后公司没有立即支付,在2014年11月,他和部分工友到公司讨要欠薪,但公司拿出一张辞退补偿金欠条给大家,2015年4月份大家又到公司讨要欠薪,依旧未能如愿。为此,周松林和部分工友到濂溪区新港镇法院起诉公司。周松林表示,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支付,还给他们办理了支付令,但还是讨要未果,法院将案子移交到濂溪区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春节前,公司法人黄先生送来5万元,支付了部分欠薪。
周松林表示,当时被辞退的人有38人,这点钱根本不够支付大家的全部薪水,但老板承诺余下的钱会在2016年11月30日前全部付清,所以起诉的工友们也就耐心等待,但到了兑现承诺的时间后,黄老板却给法院送来了公司破产申请书,导致他们讨薪无望。
濂溪区法院执行庭:破产期间暂缓执行
濂溪区法院执行庭的俞法官负责周松林和其部分工友的欠薪支付执行工作。
俞法官说,起诉九江嘉盛粮油公司的工人有10多个,分别由几个法官负责补偿金支付执行工作,他负责的是周松林和其他4人的补偿金支付执行,企业法人黄先生拿了5万元到法院,这笔钱已经按照比例发给了工人,剩余的钱黄老板也答应支付,但2016年底九江嘉盛粮油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期间,只能暂缓执行。
那么,工人的工资是否就追讨无望了呢?俞法官说,依据国家法律,如果企业破产成功,除企业的抵押物外,工人的工资优先支付。
(记者 张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