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九聚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九江九聚网 首页 九江资讯 查看内容

有毒必肃!九江中院发布3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2021-6-28 10:16| 发布者: 永远大九江| 查看: 4634| 评论: 0

摘要: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52件,判决罪犯76人,有力打击了涉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良好健康的社会风气与秩序。下面小编就分享几个案例一起学习禁毒知识01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  2020年 ...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52件,判决罪犯76人,有力打击了涉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良好健康的社会风气与秩序。
下面小编就分享几个案例
一起学习禁毒知识

01

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

  2020年3月6日至6月27日,叶某旺通过微信向李某华付毒资18笔共7300元购买冰毒;2020年6月3日至6月28日,叶某旺通过支付宝向李某华付毒资12笔共3420元购买冰毒。2020年6月10日至6月12日,杨某平通过微信向李某华付毒资5笔共1500元购买冰毒;2020年6月19日、6月21日,杨某平通过支付宝向李某华付毒资2笔共800元购买冰毒。综上,2020年3月至6月,被告人李某华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毒资共计人民币13020元

  2020年6月30日,李某华被湖口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现场查获李某华随身携带一小包白色晶体,净重0.26克。经鉴定,该一小包白色晶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华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02

帮助他人贩卖毒品

  2020年6月6日晚,被告人刘某强接到匡某进购买毒品的电话后,即与刘某军谈好交易价格每克550元及交易地点湖北省通城县麦市镇,并告知匡某进。匡某进后邀占某一起开着赣GBBXX6号小汽车从修水赶到麦市镇进行毒品交易,刘某强开车带着刘某军赶到约定交易地点进行毒品交易,并通过支付宝账号付款12100元,从刘某军处购买了20克甲基苯丙胺。

  2020年6月13日晚上,被告人刘某强接到匡某进购买毒品的电话后,又与刘某军谈好与上次相同的交易价格和交易地点,并告知匡某进。匡某进后从修水赶到麦市镇进行毒品交易,共从刘某军处购买了14克甲基苯丙胺。

  2020年6月17日晚上,被告人刘某强接到匡某进购买毒品的电话后,将刘某军的电话告诉匡某进,让匡某进直接联系刘某军购买。匡某进后直接联系刘某军购买毒品,并从修水赶到麦市镇进行毒品交易,双方到达约定交易地点后,匡某进从刘某军处购买了5克甲基苯丙胺。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强2次直接联系毒品卖家、买家谈好交易价格及地点,并带着卖家与买家完成相关毒品交易,第3次又向毒品买家提供毒品卖家联系方式,让买家直接联系卖家完成毒品交易,依法应当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刘某强虽系帮助他人实施贩卖毒品行为,可认定为从犯,但其在第一、二次毒品交易中对促成毒品交易起到了较为关键的作用,且本案交易毒品数量较大,不宜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认定被告人刘某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03

贩卖毒品且容留他人吸毒

  2020年6月28日,被告人谈某红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3克给吸毒人员黄某华,通过微信和现金方式共收取毒资人民币1200元。2020年7月10日,被告人谈某红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2克给吸毒人员黄某华,通过微信和现金方式共收取毒资人民币1000元。2020年7月11日,被告人谈某红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2粒给吸毒人员黄某华,通过微信收取毒资人民币240元。2020年7月14日,被告人谈某红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2克给吸毒人员黄某华,通过微信和现金方式共收取毒资人民币1000元。2020年7月18日,被告人谈某红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6克给吸毒人员王某嘉,通过微信和现金方式共收取毒资人民币300元。2020年7月20日,被告人谈某红在其家中被民警抓获,现场搜查、扣押疑似毒品六小袋。经鉴定和称重,其中甲基苯丙胺毒品(俗称冰毒)净重10.04克。

  经调查,被告人谈某红分别于2020年6月28日、7月11日、7月16日、7月18日在其位于九江市某小区F栋的家中容留了吸毒人员黄某华吸食毒品冰毒。毒品由黄某华向谈某红购买后放在谈某红住处提供。被告人谈某红于2020年6月份的一天,在其家中容留了吸毒人员程某吸食毒品冰毒。毒品由谈某红提供。

  法院认为,上诉人谈某红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并多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数罪并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三款、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谈某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三千元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GMT+8, 2024-3-29 17:49 , Processed in 0.046824 second(s), 16 queries .

赣公网安备 36040202000101号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GMT+8, 2024-3-29 17:49 , Processed in 0.04684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999test.cn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