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虎毒还不食子,可河南这名女子一纸协议将自己的女婴送与他人,还收取了一定数额的营养补偿费。后来,女子又反悔想要回女儿,却在九江上演了一出报警称女儿被男友卖掉的荒唐闹剧。记者了解到,双方私自签订的抚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九江警方已将女婴追回。 律师称这种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8月23日,九江火车站外广场的某个角落,一名年轻女子坐在地上在不停地哭泣,正在九江特巡警示范岗亭值班的一名协警恰好通过监控视频看到了这一幕。上前了解情况时,该名女子介绍,自己的女儿被男友的母亲抱走,因思女心切忍不住哭泣。协警以为这是一起家庭琐事纠纷,就规劝她回去与家人好好商量。 孰料,8月26日,事情出现了逆转,这名女子竟然来到九江濂溪区公安分局长虹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出生才20天的女婴被男友在火车站卖掉了,她整个人要崩溃,希望警方帮忙找回。涉嫌拐卖幼婴?民警不敢懈怠。经深入盘问,一场荒唐的闹剧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该名河南女子在九江认识了男友后,双方未婚先孕生下了一名女婴,由于双方经济条件都不好,感觉无力抚养女儿,于是便委托他人从中磋商,将女婴送给同一工地的某位包工头抚养。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包工头一次性支付营养补偿费30000元。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上写有,甲方同意送出出生10天的女孩给乙方收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夫妇一次性支付营养补偿30000元,甲方送出子女后保证不反悔,不监护子女、不探视子女,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抚养被养人全部花费,具体标准为每年50000元。协议上还有甲方的签名和红手印,并附甲方的身份证号。 对于这份漏洞百出的协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建很肯定地告诉记者记者:“不受法律保护,双方的行为涉嫌拐卖儿童,公安机关可以受理。”记者也从九江市民政局了解到,这种协议不符合收养手续,属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幼婴私自送人,涉嫌违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双方的行为不属于合法收养,民警在调查情况时,女婴父母收下30000元营养补偿费已成了事实。眼看自己的女儿被抱走上了火车时,河南女子难舍骨肉之情、突然反悔,先是无助哭泣,后又想到了报警,并谎称女儿被男友卖掉。 8月30日,记者获悉,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九江警方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于日前将女婴成功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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