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在浔南大道远洲九悦廷路段人行道上,许多市民正对着一辆停车围观。浔阳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停在人行道上的是一辆越野车,而车子的副驾驶座处的玻璃已经碎成了蜘蛛网状。 车主告诉记者,自己的车辆常年停放在此处,并没有挡住通行道路,从车窗损毁的迹象看,很明显是人为的,且是钝器敲击所致。车主说:“我早上一起来,就看见车成这样了,真是郁闷,这样没有素质的行为,让我们附近的居民都很气愤,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次碎的是哪辆车的窗玻璃。” 如今,车辆被恶意损毁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在咨询相关律师后了解到:车主停车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但即使车辆停放位置不当,任何人也不能采取恶意损害车辆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泄私愤或者其他目的,打碎车窗玻璃属于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罪,视情节轻重可以对当事人处以三年以下、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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