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九聚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九江九聚网 首页 九江资讯 查看内容

三星大厦一住户占用公共走廊装防盗门

2016-9-5 09:39| 发布者: 欧婷| 查看: 549| 评论: 0|来自: 浔阳晚报

摘要: 9月1日,市民查先生拨打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他家邻居私装防盗门占用整段公共走廊,虽被列为违章建筑,但至今未拆除。对此,市房产管理局室内装饰办公室工作人员余先生说,前期已经依据程序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

9月1日,市民查先生反映,他家邻居私装防盗门占用整段公共走廊,虽被列为违章建筑,但至今未拆除。对此,市房产管理局室内装饰办公室工作人员余先生说,前期已经依据程序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省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由建设部门处理。

查先生2005年在三星大厦9楼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前年同楼的邻居在此买房后进行装修。他说,当时邻居在公共走廊装了一扇防盗门,并在走廊中装了一个水池。查先生说,因为公共走廊算入了公摊面积,所以个人是不能私自圈占的。而且邻居装了防盗门后也没有给他钥匙,从走廊走根本就回不了家,好在回家还有另外一条道,但这种行为和建筑都是违规的。

为此,查先生将问题反映给了市房产管理局,但他说,如今过了一个月,只下过一张整改通知书。他又先后找过建设、执法等部门,但各部门都说不归其管理。

对此,市房产管理局室内装饰办公室工作人员余先生说,今年7月份,查先生确实向他们反映过,经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其邻居安装的防盗门和水池占用了公共走廊,属于违章搭建,他们依据相关法规给当事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这只是属于他们应做的前期工作。依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公共部位违章搭建的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认定,然后再召集执法部门进行综合执法。作为房产管理部门,他们虽然有执法权,但没有执法队伍,通常在建设部门认定后,再配合一起执法。余先生说,他已将相应程序告诉了查先生,只要建设部门认定后,其他相关部门就好进行处理。

业主在公共走廊装了水池。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GMT+8, 2025-7-3 16:38 , Processed in 0.097472 second(s), 16 queries .

赣公网安备 36040202000101号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GMT+8, 2025-7-3 16:38 , Processed in 0.09751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999test.cn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