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市民刘女士即将临产。为了坐好月子、保证新生儿的健康,她的丈夫李先生决定请一位月嫂。通过网上搜索,李先生找到一家看上去很正规的“幸福”家政服务中心。 双方交流过程中,刘女士要求请的月嫂一定要干净利落且经验丰富,随后该家政服务中心为其推荐了一位“金牌”月嫂,并表示这位月嫂已经为数十位客户服务过,反响都还不错,随后双方签订了合同。 然而,刘女士产下一名男婴后,她母亲发现这位“金牌”月嫂带孩子的方式和一般人无异,没有看到她用家政服务中心宣传的那样采用“科学”的办法。刘妈妈让月嫂说出为什么要这样带孩子时,对方支支吾吾说不清楚。于是,刘女士要求对方出示健康证和月嫂资格证,可她无法出示。 李先生得知此事后,向家政公司反映,并要求退还定金500元。但家政公司表示,定金已经支付给月嫂,公司将联系该月嫂协调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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