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的时候说不买可以退,现在却拿不回来。”昨日上午,市民杨女士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她在购买家具时“上了大当”。
据杨女士介绍,去年12月,她在十里大道旁的乐居家具店看中一套家具,本想货比三家后再做决定,但销售人员表示,可以先交定金,如果不买可以退。于是,杨女士当场交了1500元定金。 今年1月14日,杨女士和丈夫去看家具时,其丈夫认为这套家具样式古板,颜色与装修风格不协调。无奈之下,杨女士找到销售人员,准备拿回定金,但得到的答复却让她大吃一惊:“定金肯定不能退,我们已经通知厂家发货了,如果退货,损失需要买方承担。”杨女士告诉浔阳晚报记者,此后双方多次沟通,商家始终不肯退还定金。 昨日中午,浔阳晚报记者跟随杨女士来到乐居家具店,一名陈姓负责人表示,在询问过相关销售人员后,发现当时销售人员为了业绩,确实承诺过“不买可以退定金”,但这不符合公司的规定。“换购其他的家具,定金可以冲抵。”在得到杨女士不准备在购买家具的答复后,陈先生表示,将把1500元定金退还给杨女士,“毕竟是工作人员当时承诺的。”(浔阳晚报记者 李超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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