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九江市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在南山公园举行。此次活动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消保委、九江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举办。 ![]() 企业代表在诚信经营倡议展板上签字 ![]() 相关单位现场接受咨询和投诉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大型展板向市民宣传消费知识,展示2016年消费维权成果,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观点。60余家相关单位现场为消费者讲解真假商品鉴别方法,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同时,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份公布的《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也从今天起正式实施,九江市工商局网监科工作人员徐仁华介绍,暂行办法对退货商品范围和程序做了新规定。 ![]()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教市民如何辨别真假烟 办法进一步明确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和期刊。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包括: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邻近保质期的商品和有瑕疵的商品。 此外,办法还规定,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在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向网络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最后,徐仁华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在退货是遇到需要维权,首先可以找经营者协调,协调不成可找监管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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