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楼上漏水,业主“有家难回”律师: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近日,家住翰林苑小区的谌先生很苦恼,自家卫生间的天花板出现漏水现象,谌先生找到楼上住户交涉,但却吃了“闭门羹”,一直得不到解决。 据谌先生介绍,今年1月,他入住翰林苑小区,随后就发现卫生间的天花板有漏水现象。于是,谌先生找到楼上住户和物业,想要找出漏水的原因。“物业说是因为楼上住户的卫生间没有做好防水措施,对此楼上的住户也不否认。”谌先生说,本以为只要重新做一下防水就能解决的问题,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原因是楼上的住户不配合。 25日下午,浔阳晚报记者来到谌先生家中,发现卫生间天花板上确实有严重浸水的痕迹,一块放在窗台上接漏水的抹布也被水浸透了。“我家是新装修入住的,漏水不但影响我的生活,也让我担心以后会发霉。”谌先生的妻子表示,因为漏水,夫妻俩已经不常住在新家里了,有家难回。 在翰林苑小区的物业办公室,浔阳晚报记者见到了谌先生楼上的住户。对于不配合维修的原因,她说:“之前为我家装修的师傅说4月中旬才有空帮我处理,重新找人维修也不是不行,但这笔费用谁来承担?” 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谌先生反映的问题后,他们多次参与协商并发出整改通知书,但谌先生楼上的住户一直不配合,对此物业也很无奈。 对此,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告诉浔阳晚报记者,谌先生遇到的情况属于法律上相邻权的范畴。相邻权指的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为了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享有的要求相邻方提供配合的权利。楼上住户的房屋漏水,导致谌先生的正常居住受到影响,他有权要求漏水的住户对房屋进行修缮。在协商不成又无法明确漏水责任的情况下,谌先生可以把楼上的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漏水的住户履行修缮义务、保障其居住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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