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上时被损害,找到当时的车辆停放管理主管后,对方同意免除三年停车费,但一年后就终止了。对此,第一物业公司满庭春服务中心客服经理表示,如果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会负责的。 当天,曾女士说道,她于2015年搬进小区,没多久自己的车辆就被撞了,而且这样的事发生了两回,都是车辆停靠在小区的车位上。她说,自己找到当时物业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的主管,对方说车位还没有买保险,同意免除三年的停车费作为补偿,并为她办好了手续。但曾女士表示,这个约定执行了一年,管理车辆的主管换成一名姓史的人,约定就终止了。 随后,曾女士提供了一段她与先前主管的微信,双方说及停车费的事,但该主管表示此事没有经过公司,但同意先续三个月,剩余的再一次性搞定。上周,浔阳晚报记者联系到第一物业公司满庭春服务中心的史先生,对方说要先了解情况再回复。10日,浔阳晚报记者再次联系史先生,对方说要给领导汇报。随后,该服务中心的客服部经理回复,业主可以来协调,如果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公司会负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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