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提高材料“档次” 九江新闻网讯 6月29日,本报报道了装修公司的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不符,市民于先生没细看装修合同吃“哑巴亏”一事。昨日上午,于先生再次联系了浔阳晚报记者称,经过协商,装修公司同意将装修材料提高一个“档次”。 于先生表示,当时业务员提供了三个套餐,说可以在其中任选,他还特地在市场上咨询了材料的品牌和价格。但在于先生与乐宗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只有“可从套餐一中任选材料”的字样,而套餐一中的材料品牌和价格都是最低的。“此前我多次找装修公司协商此事,但他们的态度很坚决,‘按合同约定执行’。”于先生说,上周他找到当时与他签订合同的业务员,对方承认了确实作出过“套餐任选的承诺”。 对此,乐宗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表示,虽说按合同约定进行装修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既然已经得知业务员承诺过“任选套餐”,公司也不会做出合法不合理的事情。“经过协商,双方各退一步,公司同意用套餐二中的品牌和材料为于先生装修新房。”刘先生说道。 (记者 李超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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