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创新出台“黄榜”
191户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7419.01万元
九江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九江地税探索信用管税新路径,在原有“红黑榜”基础上,创新出台“黄榜”税收信用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1户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7419.01万元,成效显现。
据了解,九江地税于今年初出台《纳税信用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红榜”与“黑榜”之间设立“黄榜”,作为一个过渡管理手段,提醒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避免纳税人因不知情而直接进入“黑榜”。一是管理范围全包括。将全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其他个人全部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纳税信用管理范围从原来的15%扩大到100%。二是榜单发布全衔接。建立“黄榜”制度,填补“红黑榜”中缺失的一般违法行为的公开制度,通过“黄榜”警示纳税人及时纠偏。三是违法行为全覆盖。认定的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6类24个内容,涵盖纳税人日常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四是联合惩戒全方位。认定结果纳入异常企业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与发改委、银行、财政等部门签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备忘录,对纳入“黄榜”管理的纳税人在贷款发放、荣誉评选等方面具有否决意见。
据悉,全市地税系统已对存在不良记录的843户纳税人进行了约谈,在政府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报纸发布“黄榜”信息35户,不少纳税人纷纷补缴了税款滞纳金,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浔阳晚报记者 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