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 近日,浔阳晚报记者获悉,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75%税前扣除。
在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75%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计入。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可在服务平台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后,即可享受优惠政策。据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得分不得为0分。
(浔阳晚报记者 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