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交完了定金和首付款,贷款的手续都已经办完了,结果现在房东不卖了。”近日,市民杨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因购买二手房与房东和中介发生了纠纷。 对此,中介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如果杨女士认为中介在此事中有过错,建议她走法律程序维权。 市民反映:中介故意拖延,房东态度起变化 据杨女士介绍,今年8月份,她在甘棠北路旁的辉驰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42万元的价格购买位于塔岭北路的一套91平方米的二手房。杨女士告诉浔阳晚报记者,签完存量房买卖合同她就交了定金,并于9月28日交了首付款,“首付款和定金一共是18.7万元,目前在银行贷款的手续都已经办完,就等放款了”。 不过,在杨女士去房产部门办理完网签和交了6000多元契税后,此事开始有了变化。“房东一开始说要涨到45万元,后来又说不卖了。”杨女士说,此后她多次联系房东,但一直都没有“摸清”房东的态度。 为此,杨女士也找了辉驰中介,“中介表示已经与房东沟通过,但房东却称根本没有接到过中介的电话”。杨女士表示,目前,房东已经到中介拿回了房屋的相关证件。 浔阳晚报记者了解到,杨女士此前已将相关材料交到了中介,让工作人员帮助她申请贷款。不过杨女士称,由于中介的拖延,导致贷款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放,并且首付款中介也一直没有交给房东,这是导致房东态度变化的主要原因。 杨女士已交6000多元契税。(受访者供图) 中介回应:建议市民走法律程序维权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来到了甘棠北路旁的辉驰中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杨女士是在该门店登记,但此事是由总公司负责的,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清楚。不过,一名工作人员向浔阳晚报记者提供了总公司一名余姓负责人的电话。 对于此事,负责人余先生表示,杨女士与房东的合同是在8月21日签订的,约定在10月15日前结清尾款25万元,但由于杨女士名下还有一套住房正在按揭,所以建议她将房贷还清后再申请以降低贷款利率,因此没有在预期的时间内申请到贷款。“我们公司也提出先垫付,等贷款到位后再归还,但杨女士没有同意。”余先生称,公司多次组织杨女士与房东进行协商,还拟定了一份合同补充协议,提出公司将首付款17万元转交给房东,让杨女士在11月3日前交清余款并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不过房东和杨女士均没有在协议上签字。 “如果杨女士认为公司在此事中有过错,建议她走法律程序维权。”余先生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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