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的出租车“百日整治”行动,相关部门通过暗访形式,对全省各地区出租车经营行为进行摸底调查。 (图片源于网络) 2017年12月26日在对九江市区出租车暗访时,发现石松公司赣GX7198号出租车驾驶员郭某,从九江学院至火车站时,穿着睡衣,驾驶车辆时用手机看小说,并且在途中未经允许擅自拼客;东方公司赣GX7951号出租车驾驶员戈某,从汽车站到火车站,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计费并且擅自拼客。九江市城市客运处依据《九江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停运学习7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1月11日,九江市城市客运处执法人员实施路检时发现东方公司赣GX8987号出租车驾驶员曹某,在九江学院门口未经允许擅自拼客,并按每人15元的标准收取车费,依据《九江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停运学习5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九江市城市客运处负责人介绍,出租车是一个城市的窗口,不文明的违规经营行为是不允许的,欢迎广大乘客积极监督,举报电话:12328,发现一起就要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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