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九江市鼓励市民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针对调查属实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最高30 万的现金奖励。 据悉,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九江市推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各级安监部门对举报属于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或者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且以安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案件,经查证属实,根据" 谁受理、谁奖励" 的原则对举报人依法实施奖励政策。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客服电话"12350",或者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对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 计算,最低奖励3000 元,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按照每查实瞒报1 人奖励3 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 人奖励4 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照每查实瞒报谎报1 人奖励5 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照每查实瞒报谎报1 人奖励6 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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