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 这类医保账户将被取消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 《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不会降低医保待遇关于医保 今年这些好消息要知晓
为避免参保人身份切换时出现待遇空白期—— ■ 《指导意见》提出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 ■ 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 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 ■ 过去只能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支付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耗材、小型医疗器械的费用; ■ 同时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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